星展基金會卓越影響力大獎

條款及條件

申請流程

1. 資格

  1. 由星展基金會(以下稱「星展基金會」)提供的星展基金會卓越影響力大獎(以下稱「卓越影響力大 獎」)開放給社會企業(以下稱「SE」)和中小企業(以下稱「SME」)申請(以下簡稱「申請 人」)。

  2. 2024 年卓越影響力獎的挑戰定義如下:星展基金會(DBS Foundation)的使命是尋找與支援能夠正面因 應高齡化社會所衍生之迫切挑戰的創新企業。我們尋求有遠見的解決方案,能夠提升生活品質、徹底改善 醫療保健與營養需求、消除社交孤立、培養富有活力的跨世代勞動力,並確保弱勢群體的財務韌性。

    星展基金會卓越影響力大獎這不僅僅是一個獎項而已,這也是一項行動。這是一個激發大膽構想並推動能 夠發揮實質、永續影響力的行動。我們正在尋找不將高齡化人口視為問題,而是將高齡化人口視為創新與 領導機會的開拓者與變革者。加入我們,和我們一同轉變人們對高齡化的看法。我們可以齊心協力,打造 出一個能夠讓每個年齡層的每一個人,都能夠有尊嚴、有目標以及喜悅地生活的未來。

  3. 在提交申請時及整個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只有符合資格的申請才考慮予以評選。

    1. 社會企業及中小企業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收至少需達到500萬新幣

    2. 擁有創新且顛覆性的商業模式,解決高齡化社會的緊迫需求

    3. 對高齡化社會具有變革性的影響

    4. 透過與生態圈夥伴合作的方式擴大影響力

    5. 展示具遠大且可執行的擴展計劃

    6. 具有遠見的領導團隊,致力於推動事業到更高層次

  4. 獎金不提供給非政府組織 (NGO)、慈善機構、宗教組織、一般籌款活動、銀行預警名單上的實體、學生 項目和個人事務。

  5. 在印度註冊及經營的申請人必須能提供已獲得《國外捐款管理法》(FCRA) 核准的證據,可以接受國外實 體的資金。否則,申請人必須證明:

    1. 企業僅透過銷售收入盈利,並不透過補貼和/或獎勵方式獲得收入;

    2. 沒有明確的文化、經濟、教育、宗教或社會(以下稱「CEERS」)計畫; 以及

    3. 獎金不得用於資助任何其他需要註冊以獲得 FCRA 註冊或核准的個人和/或實體。

  6. 曾經獲得過星展銀行及其附屬機構、子公司(以下稱「星展銀行」),和/或星展基金會獎助金的社會企 業和中小企業須在先前的獎助金期滿後方可申請。作為之前的星展基金會獎助金獲選人,並不代表未來保 證會獲得星展基金會的獎金。每項申請均會根據自身優點進行獨立評選。

2. 提交

  1. 申請必須為英文、中文或印尼文。

  2. 不完整、難以辨認、損壞、無法識別的文件格式、未及時發送的申請將視為無效申請並取消資格。如果因 任何原因導致申請表遺失、發送錯誤或未收到申請時,星展基金會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每家企業僅限申請乙次。若同一企業提交多份申請,則僅對截止日期之前最新提交的申請表予以評選。

  4. 申請人同意星展基金會及星展銀行的附屬機構,根據其隱私權政策和條款及條件,來收集及使用其個人資 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和聯繫方式)。所有個人資料將會受保護,並根據適用法律進行處理。

  5. 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訊將被視為機密,並受到嚴格保護。星展基金會評選小組將不會與申請人簽訂任何保 密協議。

3. 評選

  1. 申請表評選將在星展基金會公布的規定期限內進行(以下稱「評選期」)。

  2. 只有在星展基金會公告的申請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請表可在此評選期內評選。

  3. 評選期間,如果申請人在 5 個工作日內未回覆星展基金會的任何詢問信函,則視為申請人撤回申請。

  4. 收到的申請將根據星展基金會確定的評選標準進行評選。

    1. 入圍申請人必須向星展基金會評選小組進行申請簡報。

    2. 最終評選將以英文進行。如果申請人/報告人無法以英語交談,我們鼓勵申請人/報告人在演示和問 答環節自行聘請口譯人員協助。如果申請人的英文交談不甚流利,星展基金會將盡最大努力在問答 環節 (Q&A) 協助翻譯。

    3. 申請人可考慮自費前往指定的星展銀行辦公室參加評選。星展基金會並不承擔任何差旅費用。此 外,申請人也可透過影片或電話會議參加評選。

  5. 評選小組做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任何爭議將不予受理。

4. 獲獎

  1. 階段性目標

    1. 獎金發放應以階段性目標和拓展計畫為基礎,並根據申請表中提供的資訊以及向星展基金會評選小組進行的簡報而定。

    2. 如果申請人在最終評選完成後決定變更獎金用途,星展基金會保留不再繼續發放獎金的權利。

  2. 獎金發放

    1. 獎金將分批發放。

    2. 每批款項發放將取決於獲獎人是否實現在獲選通知書或雙方同意的其他後續修訂中明列之相應階段性目標。

    3. 任何不符原申請的請求,須根據具體情況逐項進行評選以獲核准。

    4. 獲獎人必須在星展銀行開立帳戶,以利獎金發放作業,若獲獎人無法在星展銀行開立帳戶,且經星展 基金會雙方同意者,則不受此限。獲獎人可向當地星展銀行查詢關於星展銀行商業影響力銀行方案的 更多資訊。

5. 終止及修改條款及條件的權利

  1. 星展基金會保留撤回或減少所授予之獎金金額的權利,並要求獲獎人退回或償還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 獎金。

  2. 如果獲獎人的業務已停止(定義為沒有任何業務活動且沒有產生收入)超過兩個月,星展基金會將採取必 要的行動終止協議,並要求退還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獎金。

  3. 如果獲獎人違反獎金協議中規定的任何條款及條件,則視同獲獎人違反協議。星展基金會將實施協議中明 列的追索權。

  4. 星展基金會保留根據獎金的目標隨時修改條款及條件的權利。